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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沉降菌检测标准操作规程 Time:2021-01-30 14:33:40    浏览数量:5213次   

    1  方法概述:

    本测试方法采用沉降法,即顺利获得自然沉降原理收集在空气中的生物粒子于培养基平皿,经若干时间,在适宜的条件下让其繁殖到可见的菌落进行计数,以平板培养皿中的菌落数来判定洁净环境内的活微生物数,并以此来评定洁净室(区)的洁净度。


    2  所用的仪器和设备

    2.1  高压消毒锅使用时应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操作。

    2.2  恒温培养箱必须定期对培养箱的温度进行校验。

    2.3  培养皿一般采用Ф90mm×15mm 的硼硅酸玻璃培养皿。

    2.4  普通肉汤琼脂培养基的准备及灭菌见附件A


    3  测试步骤

    3.1  采样方法

    将已制备好的培养皿,按洁净室沉降菌采样点布置图的要求放置,打开培养皿盖,使培养基面暴露30分钟(静态),再将培养皿盖盖上后倒置。

    3.2  培养

    3.2.1  全部采样结束后,将培养皿倒置于恒温培养箱中培养。

    3.2.2  在30℃-35℃培养箱中培养,时间不少于48h。

    3.2.3  每批培养基应有对照试验,检验培养基本身是否污染。可每批选定3只培养皿作对照培养。

    3.3  菌落计数

    3.3.1  用肉眼直接计数,标记或在菌落计数器上点计,然后用5-10倍放大镜检查,看是否有遗漏。

    3.3.2  若培养皿上有2个或2个以上的菌落重叠,可分辨时仍以2个或2个以上菌落计数。


    4  注意事项

    4.1  测试用具要作灭菌处理,以确保测试的可靠性,准确性。

    4.2  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对样本的污染。

    4.3  对培养基、培养条件及其他参数做详细的记录。

    4.4  由于细菌种类繁多,差别甚大,计数时一般用透射光于培养皿背面或正面仔细观察,不要漏计培养皿边缘生长的菌落,并须注意细菌菌落与培养基沉淀物的区别,必要时用显微镜鉴别。

    4.5  采样前仔细检查每个培养皿的质量,如发现变质,破损或污染的应剔除。


    5  测试规则

    5.1  沉降菌检测前,被检测洁净室(区)的温湿度须达到规定的要求,静压差、换气次数、空气流速控制在规定值内。

    5.1.2  沉降菌检测前,被检测洁净室(区)已经过消毒。

    5.1.3  测试状态有静态和动态两种,测试状态的选择必须符合生产的要求,并在报告中注明测试状态。

    5.2  测试人员

    5.2.1  测试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环境洁净度级别的工作服。

    5.2.2  静态测试时,室内测试人员不得多于二人。

    5.3  测试时间

    5.3.1  对单向流,测试应在净化空调系统运行不少于15min 后开始。

    5.3.2  对非单向流,测试应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30min后开始。

    5.4  沉降菌计数

    5.4.1  采样点数目及其布置


    最少采样点数目如下表

    面  积

    m2

    洁 净 度 级 别

    A

    B

    C

    D

    <10

    ≥10-<20

    ≥20-<50

    ≥50-<100

    ≥100-<200

    2-3

    5

    8

    16

    50

    2-3

    5

    8

    16

    50

    2

    2

    2

    5

    10

    2

    2

    2

    2

    3

    注:表中的面积,对于单向流洁净室,是指送风面面积。对于非单向流洁净室是指房间的面积。

    在满足最少测点数的同时,还宜满足最少培养皿数见下表

    洁净度级别

    所需Ф90mm培养皿数(以沉降30分钟计)

    A、B

    C

    D

    14

    2

    2

    采样点的布置

    工作区采样点的位置离地0.8m-1.5m左右(略高于工作面)。     

    可在关键设备或关键工作活动范围处增加采样点。采样点位置的详细规则见附件B。

    房间采样点超过10个点,每7天对所有采样点轮流监测一次。

    5.5  记录

    监测记录中应记录房间温度、相对湿度、测试状态。

    5.6  结果计算

    5.6.1  用计数方法得出各个培养皿的菌落数。

    5.6.2  平均菌落数的计算,见式(1)。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  式(1)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式中:m  平均菌落数;

        m1 1号培养皿菌落数;

        m2 2号培养皿菌落数;

        mn n号培养皿菌落数;

        N  培养皿总数。

    5.7  结果评定标准:

    静态:

    洁净度级别

    微生物(沉降菌)最大允许数

    洁净度级别

    微生物(沉降菌)最大允许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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